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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佳人Pink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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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真名:Alecia Moore ( 艾蕾莎摩儿 ) 音乐影响:麦当娜、惠妮休斯顿、比利乔、爸爸

在美国流行乐坛众多的少女偶像派歌星中,Pink无疑是最独树一帜的,不仅因为她的音乐,更重要的是因为她的行为和衣着打扮。有的明星是走清纯路线,比如希拉莉·杜芙(Hilary Duff),也有走性感路线的,比如布兰妮·斯皮尔斯(Britney Spears),Pink则一直是坚持朋克(Punk)化的造型。

这位留着亮丽粉红色短发,一身酷炫装扮的新世代辣妹Pink,有着菲律宾的血统,却在法国尼斯举办的超级模特儿选秀表演会上,一鸣惊人而被唱片公司发掘,并成为新世代酷炫乐团TLC的师妹。不同的是,虽然有着类似的外表,但除了酷似TLC以重节奏的Hip-Hop舞曲为主外,Pink更唱出足以和Janet Jackson、Toni Braxton媲美的节奏蓝调情歌,尤其在转音和浑厚的嗓音运用上,也令人惊讶不已,是以让LaFace将其视为秘密武器。

虽然年纪轻轻才21岁,Pink却已被媒体赞誉为“下一个麦当娜”。纵然这个推论尚言之过早,但这位顶着粉红惊世发色的女歌手,确实已经撂下了“我要接收全世界,然后把它漆成粉红色”这样的豪语。自信、率真、直言不讳,Pink常说她的主要目的就是打破陈规。而身为一位在人才济济的节奏蓝调乐坛中打拼的白人女歌手,事实上她可说已经粉碎了这个主战场中既有的惯例了。

Pink 生长于费城郊外一个名为Doylestown的小镇。本名Alecia Moore(艾蕾莎摩儿)的她,从小就在擅长吉他的保险业务员父亲教导下,学会许多鲍布狄伦和唐麦克林的歌曲,而她母亲则是个喜欢把自己打扮的跟个歌手似的新潮老妈。7岁时她因为在夏令营中被顽皮的男孩当众扯下裤子并大喊“看吶!她变成粉红色啦!”,而从此得到了“Pink”这个绰号。

早在小学一年级时,Pink就知道自己以后想当歌手,而事实上,她在学校里除了体育成绩最为突出之外,音乐俨然占据了她课余的所有时间。13岁时她认识了堪称是良师益友的费城舞池高手Skratch,并开始为他的Rap组合Schools Of Thought担任和声。在这个短暂的工作之后,她继续在费城目前已关闭的舞厅Club Fever中磨练音乐技巧,那儿的DJ准许她在每周五晚上出场表演5分钟。在一次演出之后,有个MCA唱片公司的代表主动表示,希望Pink能够加入一个名为Basic Instinct的演唱组合。于是Pink与另外两个女孩便草草成军,但据说没多久她就被踢了出来,“她们讨厌我”Pink坦诚地表示,“不过我不在乎,我根本不觉得自己属于任何一个团体。”

尽管演唱之路出师不利,但不信邪的Pink又加入了另一个更有前景的节奏蓝调三人女子组合Choice。在没有经纪公司撑腰的情况下,她们寄了许多试听带给各大唱片公司,而五大唱片公司也对她们表示了高度的兴趣。最后Choice选择与LaFace唱片签约,主要是因为她们希望能与金牌制作人Babyface合作。紧接着,LaFace安排三人到亚特兰大总部受训(这时Pink刚好被退学),她们在一间木屋里头接受体力与声音上的密集训练。97年12月,蓄势待发的Choice在LaFace的年终耶诞派对上,特别为公司老板L.A. Reid进行了一场演出。

Reid 对于Choice的演出没有太大兴趣,但对Pink倒是印象颇深,于是便力邀她在该厂牌旗下做个人发展。于此同时,Pink也发现了自己的创作能力,并且继续磨练自己力道十足的女高音。她先是为戴瑞西蒙的作品《Just To Be Loving You》谱写了副歌,接着又受Reid之邀一起与She'kspeare、112甚至Babyface等人共同创作。在短短几个月之间,Pink不但完成了处女作中超过半数的歌曲,还与EMI签下了值钱的创作合约。

在Reid与Babyface的监制下,Pink的首张个人专辑《Can't Take Me Home》在2000年4月正式推出。但早在这张专辑上市之前,首支单曲《There You Go》就已经进占告示牌排行前10名并热卖了50万张之多。虽然来自媒体的评价不一,但是年轻乐迷们却表现出热烈的支持,在六月号的青少年版《Teen People(人物)》杂志中,Pink便被点名为“25岁以下最热门的25位明星”之一。到了9月份,《Can't Take Me Home》已经成为白金唱片。

2001年,Pink为了电影《Moulin Rouge》的原声碟而和另外三名女歌星Christina Aguilera,Lil' Kim和Mya一起翻唱了老牌女歌星Patti LaBelle的《Lady Marmalade》,这首单曲迅速引起了轰动,她席卷了英国和美国的单曲榜,并且在MTV颁奖典礼上收获了最佳年度录影带和最佳电影录影带两项大奖,并且在2002年第44届格莱美颁奖典礼上,获得了最佳流行合唱奖(Best Pop Collaboration With Vocals)。2001年下半年,Pink发行了非常成功的单曲《Get the Party Started》,在这首单曲的出色成绩带动下,Pink的第二张专辑《M!ssundaztood》在2001年的11月20日正式发行之后在商业上大获成功,销量迅速超过了上一张专辑,至今销量已经超过480万张,而更重要的是从这张专辑开始,Pink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特点,著名的摇滚乐队Aerosmith的主唱Steven Tyler以及Bon Jovi乐队的吉他手Richie Sambora,还有前4 Non Blondes乐队的成员Linda Perry对于Pink风格的变化和成熟,以及这张专辑来说是功不可没的,她的这种变化也被评论界认为是非常成功的,并且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2003年夏天,Pink又为好莱坞的养眼电影《霹雳天使2:全速进攻(Charlie's Angels: Full Throttle)》的原声碟贡献了单曲Feel This Good。11月11日,Pink的第三张个人专辑《Try This》正式发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13 1:04: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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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佳人Pink(6/13/2004 12:45:00 AM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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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佳人Pink(6/13/2004 12:54:00 AM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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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派

嗓子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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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过她的[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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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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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她是费城人,老乡哈!

不过她的歌我都是没听过,我觉得美国的所有风格都比较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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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iverson在2004-6-13 13:39:21的发言:

不过她的歌我都是没听过,我觉得美国的所有风格都比较ROCK

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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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小艾的老乡。她的衣着确实很大胆,样子也不敢恭维。我倒是很喜欢她punk rock的声音和敢为的作风,那首 Family Portrait让我感动不已,Just Like A Pill则很有型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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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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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iverson在2004-6-13 13:39:21的发言:

……我觉得美国的所有风格都比较ROCK

恩,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我还是比较喜欢爱尔兰那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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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em11][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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