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比2!果然是2比2!传说中的2比2!现实中的2比2!
传说?现实?传说中的现实?现实中的传说?或根本没有现实与传说?
——让意大利人回家,以阴谋或阳谋的方式?
今天,明天,乃至50年后,全世界还会为这个2比2喋喋不休。当现实和传说惊人一致时,你无法阻挡大脑里最简单的逻辑推理,就像希区柯克的断言,不到最后一秒不会大白天下;或凤凰卫视时政评论员那含糊不清的普通话:很多不相干的事情其实是有关联的。
托马森已经做到一个米兰员工能够做到的一切,一个丹麦人的两击入球为意大利夺取了胜利的通行证,第29分钟,他那线路诡异的吊射看起来像一道闪电击碎了“阴谋论”,第65分钟,他进球后把食指封在嘴唇上要宣告“全世界都闭嘴”——北欧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区域。
但事情到了最后3分钟才是比赛的全部,用前87分钟的传说和后3分钟的现实构成比赛的全部——荣松进球了,而卡萨诺也进球了。这两个孪生兄弟似的进球最终把传说与现实合为一体。意大利人的电话白打了,约翰松的口谕白传了,这样的印证让我们在阿方索与贝萨球场两场比赛的频道按键之间疲于奔命,大脑混乱而空洞,以至没有力气来下一个道德判断,只能在比赛结束后用不同语言说一句“我靠”、“MY GOD”、或者“丢你老母”来表达某种未及确定的意思。
今晨过后,只有这样的评语才不会陷入道德泥淖:一、意大利人是咎由自取,他们糟糕的前两场表现最终成为自杀的利刃;二、丹麦人和瑞典人似乎存在一丝若隐若现的默契,但没有郎效农说的“证据”;三、有一种2比2的默契是“阳谋”而非“阴谋”,至少,他们拥有这样的权利是规则授予。
1982的德国2比1奥地利,1986年的德国0比2丹麦,甚至于1978年阿根廷6比0秘鲁——历史默许了某种博奕手法的存在,我不认为1982年德国人2比1奥地利是规则允许的,因为这是一种为了出线向对手求助而来的纯粹获利,但我认为1986年德国0比2丹麦是被规则允许,因为这是一种为了次轮避开强敌的“自保”,是一种博奕之下的阳谋。
丹麦、瑞典是被规则授权下的“自保”行为,即使4个梅花间竹式的进球出自高手的控制有度也是一种“阳谋”,没有理由要求北欧兄弟以自残一手的代价来换取第三方的出线利益,就像没有理由强求一个健康人以目盲的代价来捐献角膜。
2比2不太高尚,但也不卑劣。“公平”的意思就是在规则之下进行条件对等的获利。
可以想像出来的幽默,从今晨起,“2比2”将引起中国足球的极大共鸣,中超办公室说,“你看,哪条规则都有漏洞;假球和证据是密不可分的”;重庆力帆说,“我们也是合理利用规则”;甲B五鼠说,“我们当年死得比窦娥还冤”;而被假球害堵了心的球迷会说,“天下乌鸦一般黑”。
“2比2”——当传说与现实惊人吻合,全世界当推中国人最感慨万千,浮想连翩,每一个角落都会因为最后3分钟那两记神来之笔的入球而大呼小叫,每一个怒斥“假球”的人其实都在凭此为中国足球向欧洲足球找点心照不宣的借口——并由此有点释然。
问题是,中国足球在最后3分钟那么精确地掌握大局吗,中国足球能在87分钟内以2比1和1比1的微妙格局引而不发吗?中国足球那些掺杂了了金钱关系和地域关系的行为,是“阴谋”而非“阳谋”。
以中国足球那点弄虚作假的三脚猫功夫,一开始就会大崩盘——“对不起兄弟,控制不住打突鲁了,所以最后打成4比5”——这是去年中国联赛一场著名的假球之后,甲方向乙方抱歉之辞。即使玩假,中国足球也缺乏一点表演的好功夫。
别把欧洲杯的“2比2”与中国足球扯到一块去,有些东西是“阴谋”,有些东西是“阳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23 7:27:56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