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
一直很喜欢挽着身边人的手走路。感觉就像他或她在带着我向前去,一直走。
爸爸对我这个习惯颇有微词,因为我总是在不知不觉挽着他的手的同时,不知不觉的拉着他的衣服。总把他的衣服给拉歪了。
太爱这个动作,所以,屡教不改。
恋爱。
第三个晚上,路灯熏黄的校道,顺其自然地身边的他拉住了我的手。
我笑了,心,跳得很快。
十指紧扣着,第一次从手心感受到实在的幸福。
第四个晚上,昏暗的操场,第一次看到了流星。
来不及许愿,身边的他把我拥得紧紧的。
拥抱,是人类最漂亮的肢体动作,因为它代表了拥有,真真切切的拥有。
总会让人觉得,那一刻到了永远。
他问,为什么总是喝苹果味的东西?
我说,因为好香啊。你也尝尝。
他说,真的有苹果的味道。
因为那是我们的吻的味道。
分手。
我哭,身边的人把我都把我抱住,似乎怕我往下掉。
在他们的拥抱中,我慢慢的站了起来。
坚强的往前走着。
现在。
仍然喜欢挽着身边的人的手,希望他们带着我向前走。
仍然喜欢喝苹果味的东西,但那不再想起吻的味道。
仍然喜欢抱我身边的人,希望他们能从我拥抱中得到力量。也希望能从他们双臂间得到勇敢。
仍然笑着往前走着。
只要有一点阳光,就灿烂。
将来。
Chissà!继续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未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