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SINA的消息:
正当国内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争论不休时,英超著名的阿森纳俱乐部爆出了“避税丑闻”。据估计,亨利每年避税7万英镑,温格避税11.8万英镑,博格坎普避税4.5万英镑。美国一位开旅馆的女大亨曾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只有小人物才交税”。在西方,个人所得税被称为“罗宾汉税种”,意思是说个税像罗宾汉一样“劫富济贫”。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高收入人群采取花样百出的方式避税,这种现象在体育界尤为突出。
俱乐部避税 “兵工厂”逃税千万英镑
日前,英国《泰晤士报》披露了一条惊人的消息:英国皇家税务海关总署的一纸偷漏税调查单放到了阿森纳俱乐部官员的桌面上。据悉,该项调查涉及将近1200万英镑的逃税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阿森纳的逃税是为了保障其球员和经纪人从俱乐部获得的收入水平不致下降。具体的做法是,阿森纳建立了很多本土以及离岸公司,每年通过这些公司将一部分资金转入球员的腰包。这样可以逃避数百万英镑的税款。这一做法让部分高薪球员的避税率达到40%。在《泰晤士报》曝光后,税务海关总署认为阿森纳的行为属于非法避税,要求他们至少退回税款1100万英镑。
《星期日报》称,这笔逃税款的400万英镑给了经纪人,700万英镑给了球员,而且这种避税的做法在英超其实很普遍,此前米德尔斯堡和利兹联也曾用过这种手法。部分英国体育界人士甚至认为,如果税务海关总署不懂变通,很多外籍球员将因此不愿意前往英格兰踢球。原因很简单,他们本应该获得的收入几乎有一半进入了税务部门。但这种说法似乎缺乏说服力,因为西班牙联赛和意大利联赛的税率也不比英格兰低,但并没有证据表明在这两个联赛中有类似的逃税行为。
在亨利续约问题尚无定论的情况下,“逃税案”一旦成立,将对阿森纳俱乐部造成极大打击。如果个人收入水平因此下降,“兵工厂”想留住亨利,将是难上加难。
个人避税 贝克汉姆“避税”有招
足球运动员的收入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俱乐部提供的高额年薪和赛场外的广告收入。对于场外收入,球员们也有自己的“避税绝招”,而贝克汉姆绝对是此中高手。
贝克汉姆以每年2000万镑的收入,成为世界足球明星的“收入总冠军”。其中广告收入近1500万英镑。如果老实纳税,那么广告费中的40%得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有12%得奉献给国民保险。
贝克汉姆“避税”的诀窍是成立自己的公司,而公司的经营项目就是他自己,即他的形象权以及所有相关的各种服务、产品。将广告费转移到个人公司,就可以被当做公司收益,这样就只需要承担30%的公司所得税。对于一些利润额低于150万英镑的小公司,还可以只按19%的较低税率缴税。
还有些球员因为报称公司经营中出现了亏损,所以连公司所得税都不必缴纳。另外,球星们还能在自己的公司账目上列支一长串的费用,例如付给经纪人的工资、买汽车的开支等。一位长期为球星当财务顾问的会计师曾向《观察家》透露,某位球星甚至将自己的理发费用、服装设计费和文身费记入公司成本,理由是自己的形象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至关重要,因而这些都是合法的经营开支。
贝克汉姆现有两家公司:1996年成立的脚法制作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提供有关贝克汉姆的一切服务”。2000年8月31日,贝克汉姆夫妇共同创建了扬德拉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贝克汉姆”品牌的营销。2001年,脚法制作有限公司改名为大卫·贝克汉姆有限公司。2003年12月,贝克汉姆辞去了该公司董事长的职务,改由维多利亚继任。2003年,该公司向贝克汉姆本人支付了550万英镑的工资和125万多英镑的分红,另外,贝克汉姆还在公司账目上列支了150多万英镑的“管理费用”,以此来抵消公司的利润。
英超球员成立自己公司的现象十分普遍,欧文、乔·科尔、费迪南德、赫斯基、阿什利·科尔、巴特、斯科尔斯等人都有自己的公司。
移居避税 “避税天堂”摩纳哥
移居到税率较低的国家居住,也是体育明星们避税的一种方法。
1868年,当时的摩纳哥大公查尔斯三世就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几乎所有直接税收”。这位大公说话算数,即使对于那家开张后一直非常挣钱的
如今,大批体育明星选择移居摩纳哥,以逃避本国高额的税费。前德国著名
贝克尔曾称自己住在摩纳哥,但德国税务部门经过长达10年的调查,找到了他长期居住在本国的证据。同时,税务调查员还掌握了大量贝克尔的银行账户资料、
此外,德国很多体育明星也会选择邻国做“避税地”。比如拉尔夫·舒马赫说自己已定居奥地利的萨尔茨堡,而他的哥哥迈克尔·舒马赫则声称自己一直居住在瑞士,实际上两人长期逗留在德国国内。德国税收部门的官员一语道破天机,舒马赫兄弟是为了逃避德国高达48.5%的高收入赋税才“移居他乡”的。
不少德国的足球明星则将家安在卢森堡或比利时境内,然后每天开车甚至骑自行车回德国参加训练和比赛。他们将这些地方定为自己的“常住地”,因此本应要归国家的收入很多就又回到了他们自己的腰包。
隐瞒收入 滑雪明星“入”不敷“出”
瑞典女子高山滑雪明星佩妮拉·维贝里,在1992年-1995年居住在瑞典期间,把约有78万多美元的收入存入了在爱尔兰一个海岛上注册的“北欧明星管理公司”的账户上。根据税务部门的处理决定,维贝里不仅要补缴应纳税款,还要缴纳欠税额40%的罚款及几年来所欠税款与罚款的利息,总额相当于未申报收入的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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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的避税方案
据悉,阿森纳为了留住亨利,为他开出了10万英镑的周薪,也就是说,亨利一年的“工资收入”将达到520万英镑。但按照英国40%的税率计算,他每年需要缴税208万英镑。
既然依靠离岸公司支付报酬避税的方法已经失效,阿森纳俱乐部不得不为亨利寻找新的避税方案。
第一招:增加发放工资的次数。但亨利恐怕做不到这一点,无论如何,每周10万英镑的收入仍然将按照最高税率纳税。这招看来对他无效,总不能按天发薪吧。
第二招:发东西。不少单位、公司虽工资不高,福利却极好,经常发东西。实际上,这是雇主帮助员工避税的手段。但这条对亨利同样不适用。你想想,520万英镑得买多少生活用品?手纸,需要数千、甚至上万平米的仓库才能装得下;食用油?就是亨利全家用油洗澡,把游泳池都灌满也用不完!
第三招:报销。这也是如今雇主为员工避税的常用方法,亨利可以试用此招。如此,以后亨利家的所有生活开支就都可以到俱乐部报销,包括买房子、买汽车、旅行、度假……甚至老婆美容、亨利洗脚、孩子买的风筝、丈母娘过冬的棉袄……
但是,使用这招有两个前提:第一,英国商家也可以开具各种票据;第二,阿森纳俱乐部的财务人员能够不胜其烦。
我们似乎的确有那样的手段。。。但是。。。违法么?英国的税务那么繁重,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