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11人
作者:龙格宝宝
宝宝我好说歹说总算混到四位数的帖了,所以决定码一篇东东来抒情一下表达我对红毛同学的爱意。他的资料档案告诉我他的全名叫KARL
FREDRIK
LJUNGBERG,但我比较喜欢他的广东话译音龙格宝,因为他那个姓拗口到我一直都没能念准还要等到去英国夏令营时问PANDA的HOST
FAMILY里那个比我还小的男孩子LJUNGBERG正确发音怎么念,着实让我非常排山倒海地没了一回面子。宝宝我的审美观一直偏向地中海地区的棕色长发深刻凝重的眼眸和优雅的气质,显然这小子也不在此种范围之内,所以常常我会置质疑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而思考到横眉立目。
他的资料告诉我他出生在1977年4月16日,跟我的生日相距9年7个月零21天,算上时差给他算20天吧。那段时间正值几万里外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收拾一场叫文革的乱七八糟的闹剧而宝宝的BABA和MAMA刚拆下红小兵袖章之类的东西埋头苦读准备迎接第一次恢复高考而未认识对方,宝宝我更是连八字都未有一撇。瑞典作为世界上岁无社会主义之名但行社会主义之实并且实行得最彻底的国家,所以红毛同学也算跟我一样是在类似党的镰刀锄头的光辉照耀下茁壮成长的。他出生的那个叫VITTSJO的我一样读不出来的偏僻小镇在二十多年后我翻遍了世界地图都找不出来,但是感谢上主,让红毛降生在这世上,于是我便不去管VITTSJO在哪个山沟沟里。
5年之后我们红毛同学5岁,长得也许仿佛似乎比较精灵可爱(。。。。。心虚。。。。。)而这时候我的BABA和MAMA已经在大学完成了他们的四年同窗并且分配到同一家公司准备在一年后谈恋爱。这时他举家迁往一个叫HALMSTADS的同样孤陋寡闻如我不知道在哪个山沟沟里的南部的海边小镇,据红毛同学回忆说那算是个旅游区并且有个漂亮的沙滩并且沙滩上还有许多PL的JJ穿着泳装在晒太阳(。。。。强烈寒个。。。。)有迹象显示红毛同学已经开始跟那个用脚踢的圆头圆脑的小家伙有了亲密接触并且相当有志气,因为那时候我们的小红毛已经会脸不红心不跳的宣布找不到球会我决不搬家了。
宝宝我出生那年红毛同学9岁,他开始接受一种用手拍而并非用脚踢的但是球门前跟足球一样有人守门的叫做手球的正规训练。传说中那时候对红毛来说手球跟足球就是元配跟小妾的关系,还有冰上曲棍球这一红颜知己在争宠。知道这段历史之后我常常会担心红毛同学哪天在争抢中一不小心返老还童就会用手拍拍皮球以示亲热,所幸红毛没有。红毛跟手球的亲密关系一直延续到宝宝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还非常非常光宗耀祖地入选了瑞典手球U15。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事让红毛弃手从足我不清楚,据说是因为一次非常严重的伤患,但我不知道什么伤可以让一个人可以踢足球而不可以打手球的地步。总之,不是科班出身的红毛的足球水平就在旁门左道中莫名其妙地提高了。
转眼间到了宝宝上小学的年龄。我们红毛同学比较大器晚成地17岁才有了瑞典甲级HALMSTADS的青年队(那时候有瑞超没有??)的第一份合约。不知是不是半路出家的关系,红毛的踢法跟北欧一贯的高挑大棍有着本质上的差别,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个他一年后就进一线再一年后就踢了正选,还乐颠乐颠地碰上他的球队拿到他们历史上第一座瑞甲冠军。98年红毛入选国家队,八个月之后欧洲国家杯外围赛里面整得英格兰灰头土脸的。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温格哥哥看上我们红毛了,用3M磅大洋在一个星期后就把红毛同学带到了海贝里。我们亲爱的红毛同学在第一次上场后备入替5分钟就把舒梅切尔大叔的十指关给捅了一个洞。但是宝宝我当时还不是偶们兵工厂的扇子所以并没有太在意,只依稀记得一愣头青小子呼地窜出来然后舒大叔就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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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的时候初二的宝宝开始窥视我们伟大的枪手。宝宝必须承认一开始attract
me的并不只是一个红通通的鸡冠头还有温格哥哥的风度翩翩气度不凡亨利仔的锋芒亚当斯的老辣还有维队的干脆利落和红黄牌(……巨汗一下……)and
so
on。直到红毛同学在足总杯决赛上带球避过维斯特维德大叔直射空门,我屏住呼吸看着这小子满场屁颠屁颠地飞跑,红得花里胡哨的毛毛一下子就溢满了宝宝整个思维。宝宝正式成为枪手扇子就是从这一刻起步的。这对宝宝来说是重大突破,因为另一支球队一直覆盖了宝宝整个的足球记忆还有另一个男人让宝宝喜欢到掏心掏肺,这时候宝宝终于有了七年之养。
2002年的情形宝宝就不便赘述了,否则就不免有狂拍红毛同学MP之嫌,反正在中考最后冲刺的宝贵岁月里宝宝就抓住每星期仅有的星期六晚上窝在床前对着电视机又叫又跳把新家的木地板跺得地动山摇,在MAMA一脸苦大仇深地拿着电话线有勒死她唯一的女儿我的趋势地冲进来时仍然眉开眼笑眉飞色舞。唯一让俺极度不爽的是这小子的世界杯被他PP上的伤搅得乱七八糟,但这小子死不要命地上了两场伤势加重了还屁颠屁颠地想上场打阿根廷,直到他的队医提着手术刀追出来威胁他说你要不想把你自己废了就好好给我在床上呆着,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被拖回去。不过在韩国这种地方的世界杯早点淘汰也罢,省得最后偶喜欢的东东全都死得不明不白的。中考过后宝宝就知道红毛同学已经很自然地跻身于宝宝心目中的顶层阶段并到达白热化的程度。当然宝宝沉迷于红发的东东是有前科的,比如在此之前的樱木花道同学。宝宝有兄弟问我喜欢龙格宝的最直接原因是什么。宝宝苦思冥想了八分零五秒终于郑重地告诉他说因为头发好认。然后宝宝便欣赏到了一幅白眼翻到天上去的美景。
宝宝当然是很热心研究红毛同学头上那几撮毛的,看着它们变圆变尖变红变紫乐此不疲,另外这几撮毛也是宝宝多次在极其混乱的门前认出红毛同学的脑袋的路标。传说这是有历史原因的,而这历史原因又分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红毛同学天生的毛色是深棕色而非一般北欧人的浅金色。根据唯物论,物质决定意识,红毛同学本身就不正常的发色当然很容易引起他改变头发颜色的念头,而意识又可以反作用于物质,这就是红毛同学发色变换无穷的主观原因。传说又说红毛同学从十岁开始便热衷于玩这种填色游戏,最高记录是二天四变,自娱自乐之余招摇过市,于是那个哺育他成长的只有八万人口的小城里的跟不上潮流的八万人都误解了红毛是一个小混混,所幸八万人的口尚不能积毁销骨,我们红毛同学最后没能成为一个小混混。
然而因为这个爱好在红毛同学成名之后有不少有恶意的闲人和无恶意的闲人揣测我们红毛同学有类似小氧的僻好和倾向。
对此我们红毛同学表态说虽然GAY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可惜他还没有FASIONABLE到那种程度。这个宝宝是不会置疑的因为红毛同学身边总有风情万种姹紫嫣红的大小美女出现。但话又说回来我们红毛同学对自己的GF的事一向闪烁其辞态度暧昧不清。宝宝后来在足周上看到一张他和一位女同学手牵手出来拍拖的照片,那位女同学在照片中看起来比较天真活泼稚嫩无邪,让无恶意的宝宝揣测红毛同学是否有拐带未成年少女的倾向。当然后来又事实又证明宝宝的担心是多余的。
我们红毛同学非常胸怀大志地说脱下球衣之后要做伦敦最著名时装设计师,这当然是有物质基础和条件的。红毛同学在伦敦学时尚设计的志同道合的DD
FILIP正等他老哥收山之后跟他一起拍硬档打天下。而我们的红毛同学的课余生活不是跟DD窝在家里探讨时装设计就是颠颠地跑出去跟在伦敦的瑞典朋友溜出去窝在咖啡馆里或者满大街乱逛。
我们红毛同学好歹也算德智体全面发展,在HALMSTADS踢球其间坚持把他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念完,免得陷进足坛里成堆的文盲里去。我们红毛同学说他喜欢EMINEM,喜欢NICOLAS
CAGE和ANGELINA
JILIE,比较离奇的是他还喜欢黑泽明的七武士,由此可见红毛同学对东方文化略涉猎,从侧面上也反映了我们红毛同学的见识广博和兼容并包。红毛同学还说他非常讨厌洗碗——这总是让宝宝联想到他的小朋友一定是洗碗能手,要不,她将来的嫁妆也一定要有一部洗碗机。
当然红毛同学也有让宝宝极度不满的地方,那就是将近半年来他都保持着一种像剪草机铲过的草皮一样壮观的状态,每次我亲爱的小羊问我你家红毛的毛有进展米时我都要恨得牙痒痒。胡子倒是进展得飞快,保持着与头发一致的长度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MMD~~
最后郑重教导一句:偶亲爱的红毛,偶们跟MU的冠军之争还有不到半个赛季嘞,你要像偶灌水一样勇敢向前冲,知道啰?嘿嘿嘿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4 14:49:2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