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罗宾范佩尔西在2007-7-5 17:38: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只爱橙色在2007-7-5 17:30: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罗宾范佩尔西在2007-7-5 17:25:00的发言:CPI指数目前是3.4%,并没超过警戒线(3.5%),而且这个CPI指数并不代表这商品价格的普遍上涨,主要是由肉禽类食品的价格上涨所拉动的,恰恰肉禽类食品的价格是有周期的,到了秋季,这类食品的价格自然会下降。
诸如上面所说什么吃肉成奢侈消费真的蛮夸张的,并且这也说明不了物价的普遍过高,而应该说明的是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大。
当然,我也属于贫穷一类。
CPI指数目前是3.4%,并没超过警戒线(3.5%)?前几年社会贫富差距基尼指数还没有通过境界线呢!
就拿现在的社会现状,你觉得CPI指数3.4%很安全吗??????
你的理解力真让我汗颜。。。
首先,我说CPI指数目前是3.4%,并没超过警戒线。同时承认即使没有超过警戒线仍属于较高水平。
然后,我说了较高的原因:肉禽类食品的价格上涨所拉动的。并说明了不用担心的理由:恰肉禽类食品的价格是有周期的。
最后在补充一点,农产品价格是由政府控制的,只是现在CPI还没超过警戒线,一但超过,政府马上采取措施。
还有关于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建议你研究一下那个倒U理论。
关于CPI指数给你一篇文章看看:
居民实际消费支出与CPI指数的差距太远
国家统计局7月18日(备注:2006年)发布了今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3,而GDP增长则为10.9,由此,官方人士得出结论,目前中国经济处于前所未有的“高增长、低通胀”的好时期,“经济过热论”是不对的。
从一般经济学常识来看,GDP快速增长、金融市场流动性泛滥、资产价格快速上涨、国际油价成倍飙升,CPI必然上涨,但在中国CPI不仅不涨,甚至下行。如果实际情况真如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数据那样,那么整个经济学原理肯定要改写。
为什么现实经济生活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差距很大呢?关键就在于中国CPI指数缺乏真实性与科学性。目前国内CPI体系,无论是权重上还是类项的计算上,根本就没有反映居民购买消费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情况、变动水平。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界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目前,CPI指数的构成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共300多项。
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与居民实际购买消费品价格变化相去很远。比如,央行的最近调查显示,民众的真切感觉是物价上涨幅度很快,居民对“物价过高”判断的占比升至24.4,较上季提高2.3个百分点,物价满意指数降至-12.1,比上季下降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对物价上涨反应强烈。CPI走势与民众感觉形成鲜明对比。有研究者以1978年CPI的权重计算,如果考虑制度因素与中国国情,27年间中国城市CPI低估10倍以上。
如果我们从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月报》所公布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性支出的数据来看,更容易看到其中的数据与实际经济生活的脱节之处。如2005年居民的居住消费为808元(有房租、水电、物业费、房屋修理等与居住有关的消费,自己购买房子也要算虚拟房租)、交通和通讯996元(包括个人汽车消费、出租车费、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出行费用,手机、家用电话、上网、短信等)。这种统计与居民实际消费支出水平差距远到离谱。
相对于国内整个经济制度、经济条件、经济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突显出官方CPI数据编制的滞后性与非科学性。社会早就希望官方改进CPI编制过程与程序、样本的取得、不同消费品的权数等,并让其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这本来是国家统计部门的职责,技术上也不复杂,但官方就不敢这样做。这不仅会导致社会对CPI指数的严重质疑,更会误导国家与企业的经济决策,此事应该引起职能部门的严重关注。
国家统计局曾强调,他们的统计数据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但国际惯例接轨并非是教条主义照本宣科。即使与国际惯例接轨,在发达国家,CPI权数与类型都会随着经济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如美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就包括了能源、汽车贷款消费、休闲娱乐、宠物、运动器材、俱乐部会员卡、新汽车、私人交通等。还有,对居住类的编制,不仅是低估得离谱,而且其权重与国际惯例也相差很远。在中国的CPI菜篮子中,居住类的权重仅为14左右,美国居住类权重达到38,一般国际水平也在30以上。
即使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理解商品房价格不能纳入CPI,中国的CPI编制也存在严重的问题。不仅有权重上的不合理,也有商品消费计算类上的漏失与低估。以完全脱离实际的居民消费支出来计算CPI,什么类居民消费的价格上涨就不计算什么,什么类居民消费的价格下降就计算什么,得出什么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稿件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作者:易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