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从学校的涂鸦日归来看到马修竟然在做饭,真是一个生活在恋爱中的幸福男人啊。
现在会做饭的女孩儿好像越来越少了,少到,嗯,少到很少的程度,请注意我的手势,THIS LOW!
MAY BE YOU WILL SAY SOMETHING LIKE:"AHA,NO,NOT THIS LOW,IT IS THIS LOW!"
BUT,BUT,OK,YOU ARE RIGHT!I GIVE UP!
总之不论怎么说,几乎所有的朋友里都是男人在下厨房,比方说老大,比方说蓝光,比方说小楼,比方说MILO,ps:川东是不在此列的。
莉莉揭了马修的底,“你上次把眉毛烧光的时候样子还真是奇怪。”WOW!估计是第一次吧,不知道这个第一次是不是泰德也知道。不过马修还是像所有的男人会做的那样“这次我能搞定,这次充满了惊喜!”莉莉大概还没有理解这是男人在给自己找台阶下,她所需要做的其实应该是赞美马修的勇敢尝试,毕竟在经历过一次火燎眉毛之后不留下心理阴影的可能性实在是很低,而我如此确定马修留下了心理阴影则是因为后面的“开香槟”。
马修特意为这次的求婚准备了一瓶香槟,但是接下来的表演可不那么精彩。莉莉看到香槟后非常惊喜,可是马修却不准备依靠一个男人的力量来开启,以至于莉莉失望的说:“OH NO,你已经过了怕开香槟的年龄了。”或许马修曾经有过开香槟的不愉快经历,或许他还未曾有过任何一次开香槟的经历。其实这个想法我是能够体会的,我很爱吃爆米花,但是如果让我脚踩在那个黑黑的大罐子上亲自引爆这颗炸弹(你一定知道街头嘣爆米花的那个大罐子哈?),还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以前我每次都是躲得远远的,除此之外还会用手捂上耳朵。
到了稍微长大一些之后,我渐渐的不是那么很怕了,因为已经可以预估到那一声惊天霹雳的时间,所以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把嘴张开——物理课上应该讲过的哈,遇到打雷的时候最好把嘴张开,那样耳膜两端的气压就可以相互抵消,不至于被雷声震坏了耳朵。其实去嘣爆米花的时候不捂耳朵丝毫不能当作成长的一个里程碑,具体的事实还有另外一件:有一次妹妹倩倩来我家里做客,我带她下楼去,远远的看到嘣爆米花的老大爷脚踩在了黑锅炸弹上准备拉弦儿,我很大无畏地——至少那时候我是觉得我在舍己为人——将双手捂在了妹妹的耳朵上,当然同时也张大了嘴巴。没想到妹妹一转身,过来跟我说,没事,我不怕!
-_-!!
正在此时,砰~~!
我的身体一个哆嗦,在妹妹面前丢尽了颜面,以至于这件事情在一段时间内成为家里小孩子群里的笑料。可是,可是每个人总得有点怕的东西是不是,要不然,要不然还有什么意思呢?
最后马修还是在丽丽的鼓励下自己动手打开了香槟,不过代价是,莉莉变成了熊猫眼,弹出的香槟塞儿直接飞到了莉莉的眼睛上。
OH,NO!你看我说你不要强迫一个人做他不擅长的事情吧,他会搞糟的,他一定会搞糟的,只不过糟的程度不同罢了。
SO,不要让我给鱼开膛破肚,好吗?不要让我尝试吃猪大肠,好吗?不要让我把可爱的猫咪抱在怀里,好吗?哦,还有,不要让我一个人和一只青蛙待在一起,好吗?
好好想想,不论你是谁,你也总有自己害怕的哪些东西,对不对?
另一个场景中,泰德在跟巴尼抱怨:“计划一直都是这样……,马修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即使我准备好了,实际上没有,但是如果我准备好了的话,就好象,好像,WELL,我准备好了,可是,她,在哪里呢?”
是不是真的什么事情都要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呢?爱情或许是可遇而不可求得,越是准备越是容易失败吧,因为不论你设想了多少种场景,或是为自己准备了多少种幻想,到最后,ONLY ONE WORKS WELL!
泰德或许在自己的脑海里有无数个遇到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的时候的场景,甚至连台词,连动作,连面部表情,甚至连距此五公里外有几只喜鹊在歌唱都设计的异乎寻常的完美,但是终究这些只存在于神经细胞的幻想中,BUT IN FACT,IT IS JUST A PIPE DREAM!
然后,一个转身,绝望的视线中出现一个曼妙的身影。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此时此刻,我真的以为泰德目光注视中的这个女孩儿,就是片子中的老妈了,同时也在想,啊,那这两季的连续剧接下来就开始演俩人缠绵的浪漫爱情长跑么?
可是还没有容得我去多想,泰德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当巴尼提议GO SAY HI时,泰德却说:“我不能就去打个招呼那么简单,我需要策划一下,我要等到她去上洗手间的时候,很战略性地站在自动点唱机旁边……”正当泰德踌躇满志地计划着很战略性的搭讪步骤时,巴尼实在忍不住看这个傻小子空空的WASTE TIME了,“HI,HAVE YOU MET TED?”
与巴尼相比,泰德是另一个极端,就仿佛一头北极熊居然和企鹅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对于巴尼这样的手段,几乎可以评价为以下六个字:“简单,粗暴,有效”,说句实话,是唐突了些,可是在机会转瞬即逝的时候,你还来得及去思前想后么?
我一直在找寻着一些处理事情的捷径方法,但也许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什么方法,尤其是预先准备好的方法。
还好,罗宾也是一个充满了幽默感的人,此时她的答复是:“LET ME GUESS,YOU ARE TED!”哈哈,幸亏不是那个黎巴嫩裔的yasmin“KAL IS MY BOYFRIEND!”
泰德,马修,莉莉,巴尼,当然还有刚来到本地不长时间的罗宾,从此便走到了一起来,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或许为了照顾巴尼的感情,应该把最好的后面加一个“之一”——我已经开始恭喜泰德并感谢巴尼了!
任俊龙于2007.10.08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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