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足联五星级足球场评定细则:
欧足联品评为的五星级的足球场可以主办欧洲足球联盟冠军联赛或欧洲联盟杯的决赛,基本要求为50,000座位以上(法兰斯贺尔球场为2008年欧洲足球锦标赛扩建至可容53,008人),简介要求如下:
1、最低容量50,000人(5星级球场)或30,000人(4星级球场)。
2、全部座位需有靠背。
3、比赛场地面积不少于105x68米。
4、比赛场地边线距离观众席:两侧边线为6米,龙门底线为7.5米。
5、比赛场地没有周边篱笆。
6、供对赛双方及裁判用一流水准的更衣室(对赛双方更衣室大小及设施需相同,有足够空间、光亮及洁净)。
7、直接、专用及妥当保护的通道供双方及裁判用进出球场、比赛场地及更衣室。
8、适当设施的药品测试室。
9、适当设施的房间供欧洲足协职员及裁判观察员使用。
10、汛光灯的强度在主要摄录机前的方向应不低于1400勒克斯(eV),而球场内不低于1000勒克斯(eV)。设有后备电源,当需要时,即时及不间断供应同等的光度。
11、有效的广播系统将信息发布给球场内或外的公众,需在群众发出嚣叫时清晰发布信息。广播系统亦应不受停电影响而失效。
12、在球场内外设有永久的彩色电视监察系统,有能将画面制成固定影像的照片。13.球场控制室需设有电视监察系统屏幕,宣告员的岗位及电子资讯屏幕(如有),警察、消防及救护服务应在控制室内或附近,控制室的视野亦应保持清晰及不受阻挡。
14、球场内外设有国际性可辨识的公共标志。
15、设有最少两段,每段不少于50个有盖席位供伤残观众及其助手使用,每段应有足够的卫生设施。
16.、有足够数量及清洁的卫生设施供男女性观众使用,所有洗手间必需为座厕。
17、提供一流设施供传媒使用,包括摄影位置、工作间及录影室等。传媒设施会因应不同的比赛及场地而有改变,请参考欧洲足协的传媒设施指南。
18、提供头等设施供贵宾使用,包括不少于200个贵宾席,足够接待400名(对赛双方各200名)宾客的位置。在球场附近有充足的旅馆房间供应,在欧联决赛期间会有高达4,000名宾客。
19、有日夜运作的国际机场,除正常航班外,决赛期间可额外接纳每日多达80班包机。
20、充足的各类旅馆房间供球迷选择,需预留1,000个及500个五星级房间在欧联及足协杯决赛时供欧洲足协及其伙伴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