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是一“部”小小说,只是由于本人对足球的热爱,用业余时间写写练笔而已,这里没有严谨的故事构思,也不会有华丽的语言,但希望各位帅歌靓妹多多支持,关注喜欢。
在此我也想写写关于论坛。
在来到论坛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我渐渐的爱上了这个地方。看到该BBS不断的壮大,完善,我好高兴。越来越多本来陌生的枪迷们相互认识,成为朋友,这是让人兴奋的事。
论坛里的球迷们是可爱的,他们都爱着同一个球队——阿森纳。甚至有的人爱得很深,真不知道如果阿森纳解散他们会不会选择跳楼。正因为爱,所以论坛每天都有人在守候着,呵护着,他们会在枪手阵营里发点阿森纳的新闻贴,在游泳池里灌灌水,在水区,我发现他们的语言是多么的幽默风趣,多么搞笑逗人。他们也会去咖啡厅里搞点创的东西,写一些自己的心情,感受,让大家才分亨。还有星晴区,军火库等等都是很不错的地方。
虽然在论坛里时常也会有一些因各自观点不同而发生一些善意的争执。但总体来说,论坛是健康的,让人愉悦的。
所以各位新来宾,你们既然知道了本论坛,就要一直关注下去哦,这里很好玩的,当你熟了之后。呵呵,这里会有热心的大哥们照顾你的。
好了,其它的我就不多说了,也希望各位版主在辛苦中继续努力。
本小说内容暂不介绍,因为还没有完整的构思,内容会随时因心情和灵感改动。
但愿小说能在大家的支持中写完:)
作者:兵工厂中笑
第一章:我是这样成为球迷的
剑,一个男孩的名字。
他出生在八十年代。准确的说是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九日晚。就是中国队被香港队狠狠的进了一球的一瞬间来到这人世。既然他是在这个时候出生,就必定和足球结上缘。
那晚,剑的爸爸没有在剑来到人间的第一时间关注他,而是一个人默默的盯着那台黑白电视机。然后流了几滴泪,那泪水充满着愤怒,充满着遗憾。他没能接受那根本没有预料到的事实,几分钟前还是浪翻涛涌的工人体育场,一下子变成了冻结了的北冰洋。
剑的爸爸没能在当时伤心欲绝的时刻顾及到剑,平静后他抱着剑,默默的看着他的眼睛,好像是要告诉剑以后不要喜欢足球,他不想让儿子也感受那撕心裂肺的痛。
6年后,剑上了学。
然后懂事,家里也换了台大彩电。不变的只是爸爸每当有球赛直播时都会守在电视机旁,他时而开怀大笑,时而骂声连连。当时,剑爸是阿森纳的忠实球迷。
有时剑也会陪着爸爸一起看球,只是懂的不多。但随着成长,也慢慢的成为枪迷了。渐渐地。剑在长大,剑爸在变老。终于剑上了大学,离开父亲开始校园生活,离开了那台给过他无比快乐的电视机。父亲有丝不舍,剑也是。但还是要走了,上了北上的火车。
“爸,我走后会想你的,只要有阿森纳的比赛,赛前我都会给你打电话”剑在车窗口流着眼泪道别。
“儿子,一路走好,努力学习哦。不过在百忙中不要忘记抽空关注一下阿森纳”父亲也强忍着流水。
“爸,知道。我的成绩会像阿森纳的战绩一样好。你在家在爱着阿森纳的同时也别忘了给妈一点爱哦”剑逗着爸爸说。
“恩,懂了,这个不用你教我也知道。”
父亲目送着儿子远去。
第二章:在大学,我只穿阿森纳球衣
剑满怀慰憧憬的进入了大学校园。他感到一切都是那么新鲜,高高的教学楼,穿着超短群的MM,还有戴着墨镜的KG,一切都很令他好奇。
剑读的是中文系,因为他觉得现在中国人的文化素质较其它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他想发扬中华文化的光大,然后用自己的文字去感染一些中国人,去让他们高尚。
还有一个他去读中文系的原因,就是他听说中文系里的美女很多,又很有气质,这对剑有很大的诱惑力。
虽然读的是中文,但剑不是一个爱静的男孩,他自从认识足球后就爱上足球,去踢足球。本来他也想去考个足球学校,可剑爸爸似乎反对,他觉得在中国踢足球,永远不会有出头之日,中国的联赛并不值得你去踢。所以踢球也只是成了剑的业余爱好,仅此而已。
开学的第一天,剑就穿上了他新买的阿森给球服,红色的,很威风。
在教室,他发现同班的真的有很多美女,搞得他都不知道最喜欢哪一个了,只是沉浸在幸福之中,他觉得不管怎样,在四年中,有这么多美女相伴,他知足了。
除了美女,让他注意到的是另外穿着球服的四位男同学,一个男孩穿的是皇马队服,背后印着“7”号码。高高瘦瘦,人看起来有些弱不禁风,搞不懂他也会喜欢足球,而且还好意思在队服上印着“7”号。嘻嘻
另一个男孩穿着拜仁队服,人看起来高大威猛,性格粗暴,让人不寒而栗。看看他背面的号码,妈呀!“1”号,看来卡恩是他偶像了。
第三个穿着罗马球服,红黄相间。人不高,但看起来挺结实,头发也留得很长,不过脸上的笑容很阳光,很亲切,不像是流氓。他背的是“10”号,应该是托蒂的球迷吧。
还有一个却显得有些另类,他穿的是博卡青年队的球服,在所在球迷都在关注欧州联赛的同时,他却在关注着南美足球。看来他踢球起来技术一定可以。
这样一来可好了,四大联赛都有了代表,而且还有博卡一支独秀。
还好,没有人敢穿曼联队的球服,不然他在我面前都得多低一下头。剑心里这样想着。剑也比较主动,一下课,他就招集那和个穿着球服的凑到一起。
我叫剑,跟我老爸一样是忠实的阿森纳球迷,湖南人。剑首先介绍自己。
俺小名小黑,山东人,俺现在只喜欢拜仁,平常踢球时守门,卡恩的扑球动作俺都学得差不多了,呵呵!穿着拜仁球衣的男孩介绍着。
我叫马军,我从小崇拜皇马队,劳尔的终实球迷,浙江人。马军接着介绍,一本正经的。
大家好,你们可以叫我阿伍,爱上罗马队是因为托蒂,我也有着托蒂的结实身体和球技,广西人。阿伍脸皮有点厚。
偶叫阿德,广东人啦,不用介绍你们也应该知道偶喜欢博卡队了,你看他们球技多好,偶球技也不错滴啦,改天跟你那个阿伍比比吧,让你知道偶历害。还有,偶们家很有钱哦。阿德操着一口广东白话腔介绍着。他脸皮更厚,唉!
剑看了看大家说:“好,非常好,大家都介绍完了吧。”
刚才阿德说他们家很有钱是吧,为了庆祝大家认识,今晚阿德请客,大家有没意见?剑在征求大家意见。
没有,众语。
阿德此时才发现刚才说了大话,但大男人一言既出,当然什么马都难追了。
没问题,偶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钱。阿德继续吹大屁。
好,就这么定,大家今晚7点整在五星级东风大酒店6号包厢见。剑暗暗偷笑地向大家宣布。
大哥,不是吧?东风大酒店?我看在东风大酒店旁的快餐店意思意思得了吧。
阿德似乎在衰求着。
当然不行,众人齐语。
唉!真倒霉,第一天就挨放血。
行,东风就东风。喝酒时来两瓶二锅头行了,你们不要叫着要茅台哦!阿德无可奈何地答应了。
好,阿德够兄弟,到时我们班的足球队就让你当队长。剑哈哈大笑。
阿德想了想道:“这个交易不错嘛,值。队长,够威风。”
不过呢,还有个前提,你得让我们每个月去两次东风大酒店搓一顿。剑在打趣着。
妈的,你以为东风大酒店是偶开的呀?阿德不服气地回应着。
哈哈哈。。。。。。
每一天大家就可以因为足球玩到了一块,这种氛围是融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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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班队服是这样定下来的。
[此贴子已经被阿朗阿森纳于2004-5-15 23:02:00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