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0# 枪手风之子 的帖子
比赛日收入的部分,我没有异议,没有特殊情况,收入是平稳且上升的
电视转播方面,应该设一个时间段,那就是合同期内,联赛捆绑销售是没错,但俱乐部的分成是
在一个固定基数上随转播场次的增加而增加,当然转播多少场次在谈判期间就已经敲定(同时也
不排除特殊经济形势下的浮动条款),如果球队成绩不达期望甚至低迷下滑,势必影响下一个转
播合同的收益,追根溯源,也是因为转播商顾虑到俱乐部是否像过去一样具备维持支持者付费收
看的影响力,而不得不规避风险,看的也还是球迷的脸色
除了上述两块,还有俱乐部自己的商业开发(授权经营、赞助、场地租用、房产等等),这部分
没上面两块那么大头,但说小也不小,也能在1/4到1/3,而其中的赞助、品牌授权等又是主要的,
说白了,就是通过人气赚钱,想要优厚的赞助合同,想每年都有丰厚的销售回报和分成,想每年
都可以自信满满的提高年度目标,那就让你的支持者持续疯狂,把他们的疯狂转化为冲动消费,
让支持者疯狂的就是实力,而重大赛事的高曝光度带来媒体的造势,同样会带动其他业务
所以,转播和商业开发的利益都跟球迷有很大关系,俱乐部越大受球迷影响越大,真正提升俱乐
部实力和品牌认知度的不是到世界末日还坐在酋长的六万死忠,而恰恰是那些跟风而进的轻度玩
家,因此取悦用的成绩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