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24楼 LostZn 发表的:
作者在故意混淆“免特定的罪”和“免所有罪”
提供证据免的是故意杀人罪 证据本来就是支持并非故意的 又不是支持没有撞死人
在足球场上如果故意伤人 判个终生禁赛当然不为过
但并非故意伤人的话 处罚就要和这个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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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牛津车夫 的回复:
罗伊基恩如果不在自传里承认自己是故意伤人估计绝大多数人都不相信他是恶意的,泰勒和肖克罗斯是为自己辩护,可是你能百分百确定泰勒,肖克罗斯一定不是恶意的吗?
两年前铲断了杰夫斯,去年废了阿德巴约,这回又是他,至少他球风有问题,我希望拉姆塞的惨剧能让这人从此有所改变
发现大家都喜欢用酒后肇事来举例子,今天的体坛周报也是,还是转下吧
“但出事后,媒体仍缺乏反思。“鳄鱼”的眼泪照例得到最大怜悯,肖克罗斯抹泪下场被反复提及。一时间仿佛他才是最大受害者,而不是躺在地上腿断成奇异角度的威尔士小将。幸亏拉姆齐还是个本土球员,多少得到媒体分发的一些同情。如果真是阿尔沙文这样的老外,恐怕就更不被关注了。
温格在事发后预言:“别再给我说那些‘肖克罗斯是好人’的废话,这样的强调在爱德华多事件后我听够了。”果不出教授所料,从斯托克主帅普利斯到电视解说嘉宾,没一个不念两遍“肖克罗斯是好人”这句咒语。法律界有句名言:“每个杀人犯,杀人前可能都是好人。”但在法庭上,这顶多作为减罪的品格证明,不能成为脱罪法宝。
在英超,这招却百试不爽。套句黑脚文化里的常用语,“我绝不是这个用意!”肖克罗斯下脚时可能确实不想废掉对手,但当时他不仅不收脚,反而加速腾空,说超级鲁莽并不为过,得红牌真的冤枉吗?假设司机突然喝多了醉酒驾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法庭能以“他平时老实巴交、从不违章”来给他脱罪吗?明知醉酒可能导致事故,他的行为能说是“毫无犯意”吗?斯托克、博尔顿、布莱克本这些球队津津乐道的黑脚文化,不正是这瓶肇事烈酒吗?
明知粗野铲抢可能导致重伤,斯托克球员每次碰到阿森纳前都要谈论“硬桥硬马硬功夫”,用温格的话说,这难道还不是“犯意”?“每次新闻发布会,你们总问我阿森纳是否不喜欢拼身体,现在你们看到结果了?”别再把投入比赛和伤人铲抢混为一谈,也别再说碰到球就不算犯规这种明显无视规则的昏话。足球是接触运动,但毕竟不是自由搏击。如果从英国足总到英国媒体总是否认黑脚文化的存在,又怎谈治理?任何心理疾患,放弃否认都是治疗的第一步,黑脚文化正是英国病人的顽疾。
一个发明了现代足球的国度,迄今只在本土拿过一次世界杯,这难道不值得反思吗?除了技不如人,是否也有国内比赛太猖狂、一到大赛碰到严格裁判就瞎眼的因素?英超富甲天下,为何总招揽不到顶级巨星?前有小罗放鸽子,后有卡卡拒绝曼城亿万英镑。为何梅西不想来,C罗总想走,罗比尼奥宁愿逃回巴西?为何拉姆齐断腿后,阿森纳论坛里立即开始讨论这是否是压断小法、让他决心重回西甲的最后一根稻草?
拉姆齐还年轻,他的康复,或许比如今已泯然众人的爱德华多更有希望。但英超黑脚文化岿然不动的特性,只会让真正的爱球者愈发不寒而栗。下一个受害者,如果是英格兰国宝鲁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