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希望牵着时间衣角的人——是我。
————题记
已深的夜,在我的身边。
而现实的伦敦,是白天。
我无心去计算不列颠至九州的距离,因为我知道,无论多辽阔的海,我心飞过的时间,亦只是一瞬。
为何我会牵挂着大洋的彼岸?你知道的,因为她——
——阿森纳。
也不知道为何?仅仅因为冰王子,我就将枪手奉为今生的最爱。甚至在当年,一场海布里的赛事也未曾见?
我相信,那一定是——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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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当时,我如何是个球盲,也不管,阿森纳究竟是否适合我,而我,又是否会忠诚?
但若你现在问我,我会告诉你:“不管是冠军,亦或是副班长,我一生唯一永远热爱支持的球队,就是阿森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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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是条缓缓流淌的小河,我们沿着河岸静静地走。在被偶尔溅湿裤角的时刻,便是我们留下深深追忆的瞬间。
98年,丹尼斯.博格坎普
随着冰王子挟英伦双冠之威斩落潘帕斯狮王之头,那一刻,无数的橙子,追随着冰王子将海布里作为了自己第二个家,而我,是其中的一个。
和无数的枪迷一样,四年里,我经历了无数的失望,1999,是无数人无颜(言)的回忆。那么,我还要继续吗?继续我追随枪手的生命?
已数不清的曰夜,听着四周红魔们的讥笑,我在震惊,不是奇怪于他们理所当然的反应,而是我惊讶的发现:我的心,在滴血!
我终于知道,阿森纳,枪手,海布里,都已深深的融入了我的生命,彼此相缠,终生不离。
我是怀疑的,当我存在于一个注定属于异数的空间,会否迷失我自己?还是,我会坚强地走下去,沿着那条属于枪手的路?
若是你,你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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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等待,我选择陪着枪手,一起向高峰攀爬。即使那样会摔的粉身碎骨,我亦没有怨言。
因为在无数的讥笑,无数的责难里,我已成长,我第一次真真正正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枪手。我坚强,甚至顽固。我习惯风浪,我喜欢挑战。而枪手,和我一样。
没有至深的伤,亦不会有至深的爱。
而跨过了1999,我与枪手并肩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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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是世上最令人沉醉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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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与枪手,则注定要彼此相依,她流着红色的血,我穿着红色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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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Ask Me:“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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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 That:Can't Help Fall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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