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注册
密码 登录
登录或注册新用户,开通自己的个人中心
以下是引用小余哈哈在2004-4-5 7:24:06的发言: 犯罪人:粒无虚发 罪行:(1)让朋友担心了一整天 (2)扰乱军心 (3)乱灌水 本法官宣布:由于犯罪人认错态度较好,所以减刑.就罚你今后多发原创,再在这里灌水的,判将昨天我们发的每一帖引用回复一次! 真是的,害我们担心了一天,吃饭不香,睡觉不甜.大骗子,大坏蛋!!!!!
てove_Λrsen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5 17:53:10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