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克 - 5/9/2010 11:44:00 AM
不要跑题,不要脏话,需要数据,以理服人
罗宾范佩尔西 - 5/9/2010 11:54:00 AM
正方观点怎么感觉和反方观点同一个意思?:default10:
绯花 - 5/9/2010 11:59:00 AM
额。。。。
按照LZ的正方观点,反方观点应该是:不是随便都能找一个。。。。。
Eazzy - 5/9/2010 12:02:00 PM
温格不脑残,脑残的是温蜜
Eazzy - 5/9/2010 12:03:00 PM
我申请删楼主这个帖子,如果楼主想辩想战,OK没问题,你只要把自己的观点写清楚就行!自然会有人来拍你
楼主考虑过自己的立场么?一个温蜜开了一个战贴,且不问一下温黑的意见就擅自替对方的论调下了一个大方向,未战既胜,这辩论也太好弄了吧?试问你是否也打算连裁判的角色也包了?
所以我说温蜜就是脑残,是傻逼。
斑竹敢改我这个回帖试试?要动我这个回帖,就把主贴一起收了!
罗宾范佩尔西 - 5/9/2010 12:06:00 PM
我申请删楼主这个帖子,如果楼主想辩想战,OK没问题,你只要把自己的观点写清楚就行!自然会有人来拍你
楼主考虑过自己的立场么?一个温蜜开了一个战贴,且不问一下温黑的意见就擅自替对方的论调下了一个大方向,未战既胜,这辩论也太好弄了吧?试问你是否也打算连裁判的角色也包了?
所以我说温蜜就是脑残,是傻逼。
斑竹敢改我这个回帖试试?要动我这个回帖,就把主贴一起收了!
我希望诸如脑残、傻逼的言论你能少说点,如果继续的话,这贴我会锁,你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不是我对你有偏见,只是希望你能冷静下。
Eazzy - 5/9/2010 12:12:00 PM
惩罚?OK啊,我欣然接受,我倒看看斑竹怎么看待#5前三行的观点?还是说斑竹们如果在球场上的话就是主队的第十二人?
罗宾范佩尔西 - 5/9/2010 12:15:00 PM
惩罚?OK啊,我欣然接受,我倒看看斑竹怎么看待#5前三行的观点?还是说斑竹们如果在球场上的话就是主队的第十二人?
我只对人身攻击惩罚。你别动不动就说别人NC,SB。温密再怎么避重就轻也没直接对你人身攻击吧
Eazzy - 5/9/2010 12:18:00 PM
斑竹觉得英明,就把小的和主楼一起端了,因为我觉得在这个帖子里,楼主已经赢了。
我马甲多,我不怕,而且我马甲大家都认识。
guestA - 5/9/2010 12:19:00 PM
大家有不同理念是正常的,如果可以互相说服,早就说服了
你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各种场合鼓吹你的观点
进而发这种有些偷换概念的所谓的辩论帖
我请问lz一句,你觉得这样一个辩论会有什么结果?
除了造成唾沫横飞之外,有没有任何用处?
甚至不客气的说
我觉得这纯粹是找事的贴
非要火上浇油,大打出手lz才肯罢休?
建议删帖。
就算讨论,也请不要让一个近乎古怪的温蜜来开这个贴,OK?
4ever_gunners - 5/9/2010 12:23:00 PM
骨灰级温蜜坐等温黑有新观点
一般上什么“不买人”“战术一窍不通”“喜欢小孩”,我都不回应的
GiGi@Leung - 5/9/2010 12:28:00 PM
看来不打仗,不好玩么?
这种帖子....少一个不少...支持Eazzy删贴的提议.
何况,LZ列出的正方反方,都算不上真正的对立面.
连论点都站不稳,再来两队人在这里辩论,实在是有点一本正经的二...
= =!
罗宾范佩尔西 - 5/9/2010 12:28:00 PM
大家有不同理念是正常的,如果可以互相说服,早就说服了
你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各种场合鼓吹你的观点
进而发这种有些偷换概念的所谓的辩论帖
我请问lz一句,你觉得这样一个辩论会有什么结果?
除了造成唾沫横飞之外,有没有任何用处?
甚至不客气的说
我觉得这纯粹是找事的贴
非要火上浇油,大打出手lz才肯罢休?
建议删帖。
就算讨论,也请不要让一个近乎古怪的温蜜来开这个贴,OK?
考虑你的建议,但得看事态的发展再做决定。我之前光编辑了下就会引来不满,随便删帖的话会员岂不要暴动。
roger663 - 5/9/2010 12:28:00 PM
LZ的反方观点很脑残,这个不能代表温黑的管理
GiGi@Leung - 5/9/2010 12:28:00 PM
看来不打仗,不好玩么?
这种帖子....少一个不少...支持Eazzy删贴的提议.
何况,LZ列出的正方反方,都算不上真正的对立面.
连论点都站不稳,再来两队人在这里辩论,实在是有点一本正经的二...
= =!
北伦敦上空的鹰 - 5/9/2010 12:28:00 PM
蛋疼帖子。